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商业空间策划及招商代理服务商招标公告

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商业空间策划及招商代理服务商招标公告


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商业空间策划及招商代理服务商
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商业空间策划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拟通过商务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商。现予以公告,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一、项目定位
通过大剧院和艺术馆大型文化艺术设施的建设,将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成为集大型歌剧、舞剧、交响乐等高雅艺术表演、艺术展览、艺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兼顾艺术培训、艺术品交易等功能的湖南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文化艺术中心。
二、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
   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
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国家级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中心城区梅溪湖片区,雷锋西大道和梅溪湖路交叉口西南角,总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由大剧院、小剧场和艺术馆三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大剧场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小剧场(多功能剧场)的建筑面积为1.58万平方米。艺术馆建筑总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
3、 招商要求
文化艺术中心约为6000平方米的商业空间将对外招商,拟引入包含文化产业链相关的业态、教育培训、餐饮、零售等商业类型。
4、 工程进度
项目开工时间:2012年10月。
项目完工计划时间:2016年10月,目前已完成混凝土主体结构。
5、 业主单位: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三、艺术中心商业空间分布情况
1、大剧场部分
大剧院能容纳1800座观众。大剧院以演出大型歌剧、舞剧为主。能满足国内外各类歌剧、舞剧、音乐剧、大型交响乐、大型歌舞、戏曲、话剧等大型舞台类演出的使用要求;灯光音响、舞台设备齐全、先进;演职人员、观众及贵宾的交通组织合理流畅;相关辅助设施完善,方便来宾,利于经营。其中位于大剧院三层,面积约为587平米的乐队兼合唱排练厅和面积约为463平方米的舞蹈排练厅为大剧院招商范围,可引进艺术工作室、高端艺术培训或艺术、语言类培训机构。
2、小剧场部分
500座小剧场的舞台有4—5种变换形式,以音乐剧为主,并兼顾小型综艺节目、曲艺及服装表演等。4000平方米的餐厅为小剧场的主体招商区域,一层有餐厅前厅,二层有备餐间、包房、餐厅用餐区域和餐厅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地下一层为厨房和厨房卸货区。且有独立的出入通道。
3、艺术馆部分
艺术馆分为四层,共计八个展厅,其中展览空间约为1万平方米。它以建成中国乃至世界高水准的艺术馆为目标,同时致力于推动湖湘文化的发展。招商面积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主要艺术商店面积为501平方米、咖啡厅178平方米,均位于艺术馆首层;艺术馆四楼的餐厅面积342平方米。
4、地下通道
梅溪湖地下通道空间位于梅溪湖大桥北端十字路口,是进入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的门户位置。拟打造成为中国首个以地下通道为主题的文化艺术综合体,与未来的梅溪湖美术馆形成一个整体的艺术文化生态链。地下通道空间招商面积为3500平米。
5、项目效果图及招商空间平面图

项目效果图
我司希望引进一家具备国际化视野,以独特的创意为核心,能以精准的眼光最大程度挖掘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商业价值与文化影响力,促进文化艺术中心以高雅文化服务民众需求的商业空间策划及招商代理服务商。服务商需要用其独特的营销视角提供前期策划,用广泛的商业资源提供招商对接服务,最后专业快速地促成商家落地。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调研与分析、商业定位、业态及功能区域规划、品牌与主力店设置规划、项目整体经济测算、招商代理等
五、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六、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商近三年(2012年7月-2015年6月)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含剧院、展馆、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博物馆、商业综合体)商业策划或招商代理经验;
七、服务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
(2)服务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八、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征集公告第六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相关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5栋305评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同时提供服务商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
九、确定入围服务商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均可入围参加后续商务比选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征集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欢
电话:137*****218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国际研发中心6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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