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辅助设备及非加热食品加工系统招标公告

样品辅助设备及非加热食品加工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样品辅助设备及非加热食品加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报价人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样品辅助设备及非加热食品加工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15-0565)

3、预算编号:00-15-13759,00-15-317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样品辅助设备及非加热食品加工系统

5、交付地址: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0工作日以内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07-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5-07-2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5-07-21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2、询价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海泉路100号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2楼
邮编:/邮编:200063
联系人:肖瀛联系人:沈思骏
电话:138*****629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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