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商务局关于“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的申报的公告

钟山区商务局关于“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的申报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主体,提升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格局。经研究,需向全区收集“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示范项目支持范围

(一)示范园区项目。支持建设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设施完善,全方位匹配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的业态丰富的综合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带动周边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示范基地项目。支持直播基地发展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等新业态,推动“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产品)”“短视频+直播”“短视频+产品(服务)”等新模式应用。

(三)示范企业项目。支持生产类企业开展电商销售业务,培养产业专属电子商务经营团队,打造形成推动钟山各产业电子商务销售矩阵。申报企业具备网络零售、网上批发、网络服务、综合型电商企业等。

(四)示范直播团队。支持示范直播团队完善软硬件实力,推广我区优质农特产品等,打造区域电子商务知名品牌。推动羊肉粉、预制菜等优势明显或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帮助对标线上市场标准打造网销产品。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三)在钟山区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三、示范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收集初审

项目建设运营主体或企业向钟山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向,钟山区商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选结果公示

对经过初步审核合格的示范项目,钟山区商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初审合格项目报市商务局再次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

(三)示范项目评审

省商务厅根据市商务局推荐报送的项目,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组织评审等方式综合评定。对认定的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电商示范(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电商直播示范团队予以支持奖励。

四、申报项目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运营主体或企业按照文件支持内容、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认真细致填写所需附件资料,并对资料进行自查,确保提交资料完整和真实。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钟山区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钟山开头大厦六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忠平,联系电话:0858-*******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认定标准

一、示范园区 

硬件方面:电商企业业务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电商配套服务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平均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bps,拥有不少于10个公共直播间,公共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会议室、培训室等)5个及以上。 

软件方面:园区拥有管理中台,统一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和销售数据,实现现金流、物流、发票流三流合一,协助企业数据上规入统; 

入驻企业方面:入驻电商企业不低于10家,入驻企业必须在园区注册地有法人主体,有被列为国家级或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商务部“商贸流通业典型统计调查企业”、已上市企业、拥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京东、淘宝等)授权运营的企业入驻情形之一的电商产业园区优先认定。 

金融服务方面: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融资授信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人才方面:建立相关的人才政策,每年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单次人数不少于50人,培训需分别面向入驻企业、高校学生,拥有为企业培训、孵化、输送电商人才的能力。 

孵化服务方面:每年孵化电商企业不低于10家(其中生产类企业不少于2家),孵化电商企业须有网络销售实绩。 

公共服务方面: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代办电话与宽带入户、商务邮件收发、商务活动策划、会场租赁、会计事务、评估咨询、专利申办、法律支持等免费或有偿商务服务。能够提供工商注册、年审年检、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便利的政务服务。能够提供包括仓储物流、供应链软件、客服托管、咨询培训、摄影美工、数据存储、代运营等商业服务。 

组织管理方面:建立有专家团队、制定电商专项支持政策,能够开展政产学研多方面合作。 

运营发展方面:年度电商交易额不低于3亿元,增长率10%以上。对园区运营有完整规划,并有能力按照规划分阶段实施落地,能够提出并协助当地主管部门、一线干部完成电商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计划。 

示范带动方面:入驻企业拥有或带动商标品牌数不低于5个,单个品牌年销售额均不低于50万元。 

吸纳就业方面:电商入驻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50个, 

带动就业200人以上。 

二、示范(直播)基地 

硬件方面: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其中硬件需具备:基地整体面积500(含)平方米以上、直播间总数10个以上。需具备直播、选品、仓储、发货、售后等基础功能,产品拍摄、短视频录制等配套功能。 

软件方面:拥有中台系统,能够实现企业基本信息录入、销售情况统计等,协助企业数据上规入统。 

入驻企业方面:入驻电商企业不低于5家,入驻企业所在地必须在基地注册地有法人主体,有被列为国家级或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商务部“商贸流通业典型统计调查企业”、已上市企业、拥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京东、淘宝等)授权运营的企业入驻情形之一的电商基地优先认定。 

金融服务方面: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融资授额不低于100万元。 

人才方面:签约主播10名以上,每年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单次人数不少于20人。 

业务能力方面:具备完成选品、策划、直播和短视频带货等营销服务,与国内外多家知名电商、短视频、社交等平台合作;具备电商直播主播培训、货源展示对接等服务功能,具备打造区域产品品牌能力。至少拥有1个以上品牌合作案例。 

运营发展方面:年电商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增长率10%以上。对基地运营有完整规划,并有能力按照规划分阶段实施落地,能够提出并协助当地主管部门完成电商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计划。 

三、示范企业 

申报运营主体应具备网络零售、网上批发、网络服务、电商服务、综合型电商企业等相关经营资格。 

销售业绩方面:平台类电商企业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服务类电商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资质方面:取得相应的经营批准证书,信息公开可查。经营独立网站的需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商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示范带动方面:企业应用电商的社会效益明显,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产品及服务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示范直播团队 

示范带动方面:签约带货主播、直播艺人10人以上,粉丝总数达500万以上;从事直播MCN机构、直播电商等相关业务经验不少于6个月;至少拥有1个及以上品牌/产业带合作案例; 

运营方面:经营状况良好,年度直播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带货团队年度带动贵州农产品销售总额达50万元以上。落地在电商产业园或直播基地内,对产业集聚有带动作用的优先认定。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贵州省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直播示范基地申报书撰写提纲

一、编制要点 

(一)承载能力建设情况。园区(基地)在基础硬件、功能布局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二)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园区(基地)面向入驻企业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孵化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台的政策措施、服务类型、主要做法与进展、服务规模数量、作用与效果等。 

(三)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园区(基地)在组织领导、电商专项政策支持、宣传交流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主要成效等。 

(四)示范带动情况。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营收规模、培训规模及其同比变化情况,在促进就业创业、研发创新、品牌创建、品质消费以及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突出成效。 

(五)其他方面。园区(基地)在园企互动、产业集群方面的创新发展情况;在规划发展、资金扶持、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推进及落实情况;在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创新的进展情况;在推动 “数商兴农”、打造农产品网络新品牌、培育电商应用新农人,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情况;在加强数字商务建设,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情况;在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进展情况。 

(六)整体发展规划。深入研究未来发展思路与重点方向,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附件10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撰写提纲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地点、数字商务相关主营业务、服务对象及覆盖范围,股权结构及与子(母)公司业务联系、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员工数量等。 

(二)经营业绩。企业盈利模式、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品销售产值、提供服务收入、实现利润、年度纳税情况等。 

(三)市场定位与主要产品、服务。1.市场定位:企业所服务行业或领域整体发展情况,行业地位及市场空间,与主要竞争对手的业务区别等。2.产品与服务: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上线时间,市场效果(通过数据或例证表述)和市场同类产品的区别等。 

二、电商示范企业发展情况 

根据企业整体运营情况,详细说明本企业发展案例及业绩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网络服务等新业态情况,推进冷链设施、前置仓、中央厨房等设施及与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合作情况。企业运营 APP 或小程序、线上交易情况,企业入驻电商园区、头部电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等情况。企业销售数据赋能供应链,带动相关产业情况。企业开拓省内外销售渠道、助力脱贫攻坚情况。 

三、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与电商园区、头部电商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 

3.经审计的会计年报(2022年)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附件11 

电商直播示范团队申报书撰写提纲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地点、数字商务相关主营业务、服务对象及覆盖范围,股权结构及与子(母)公司业务联系、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网红数量等。 

(二)经营业绩。企业盈利模式、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品销售产值、直播业务收入、年度纳税情况等。 

(三)市场定位与主要渠道、服务。1.市场定位:企业所服务行业或领域整体发展情况,行业地位及市场空间,与主要竞争对手的业务区别等。2.直播与服务:直播主要渠道及直播介绍,直播时间,市场效果(通过数据或例证表述)和直播爆品打造案例的等。 

二、电商直播示范团队发展情况 

根据企业整体运营情况,详细说明本企业直播案例及业绩等。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情况,推进带货主播与产品供应链合作情况、新人主播培养情况。企业自有mcn运营情况,企业入驻电商园区、头部电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等情况。直播销售数据赋能供应链,带动相关产业情况。企业联动全国、全省mcn,开拓省内外销售渠道、助力脱贫攻坚情况。 

三、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与电商园区、头部电商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 

3.权威平台的带货数据证明文件; 

4.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MCN主播孵化签约文件。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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