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湾大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庆市
广阳湾大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庆市
广阳湾大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湾大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广阳岛生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阳湾湾区及大佛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广阳湾大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共包含17条道路,总长合计约*****米,估算总工程费约******万元,其中:湾区25路东段,标准路幅宽度26米,道路总长707米;湾二区6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 565米;春禾路东段,标准路幅宽度26米,道路总长 392米;春阳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 921米;湾二区13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 186米;湾二区11路,标准路幅宽度26米,道路总长 664米;星辉路南段,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 455米;湾二区12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 1440米;广月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2055米;湾二区7路南段,标准路幅宽度26米,道路总长2762米;湾二区15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道路总长151米;湾二区1路,次干路26m,双4,长1500m;春兴路,次干路26m,双4,长948m;春冠路东段,次干路26m,双4,长719m;明月12路,次干路26m,双4,长1189m;明月13路,次干路26m,双4,长345m;明月13改扩建,路幅宽度26m,车道数4,长1553m。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1799.70万元(设计费:1004.50万元、勘察费:795.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勘察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补勘、方案设计(含估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前期规划、可研批复、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涉轨专项审查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中标后,勘察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勘察为30日历天,该周期主要是指勘察设计所需的正常时间,不包括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配合及服务等工作所需时间。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1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2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9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8层1801、1806号 | |
联系人: | 彭小芮 | 联系人: | 骆恩成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077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2月13日
标签: 政道路工程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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