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NG2023年2月第一批次3个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告

福建LNG2023年2月第一批次3个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 2023年2月第一批次3个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福建LNG分输站新增计量设施供气项目EPC总承包

1.翔安分输站:包括施工图详细设计、施工图审查(含地方报审与各涉及的专项验收)、防雷设计审查及验收;物资采购与管理(采购过滤分离器、工艺管道管件、阀门、火气系统、电缆、撬外仪表、安装材料等);防爆电气检查、压力管道监检服务、土建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等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数据化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地方关系协调、各项手续办理、工程施工、设备单体试运、配合联合调试、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投产保运、工程保修、档案移交、配合转资等。

2.秀屿首站:包括施工图审查、物资采购与管理(采购外输管道、工艺管道管件、阀门、火气系统、电缆、撬外仪表、跨路桁架、安装材料等);防爆电气检查、压力管道监检服务、土建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等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数据化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地方关系协调、各项手续办理、工程施工、设备单体试运、配合联合调试、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投产保运、工程保修、档案移交、配合转资等。

2023年2月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设计方(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1)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2)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3)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1)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2)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类设计资质;和 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类设计资质;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施工方(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A1、GC1级)。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非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

三.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备至少1个已完成施工业绩和1个已完成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为:设计压力≥6.3MPa的天然气站场(站场类型为管道分输站或清管站或压缩站)施工或改造;设计业绩为:设计压力≥6.3MPa的天然气站场(站场类型为管道分输站或清管站或压缩站)设计业绩(仅限于初步设计业绩或施工图业绩)。若提供业绩合同的为单项EPC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满足上述两种业绩的(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与本次相同),视为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若仅有其中一项符合的,视为其中相关的一种业绩。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完工证明文件(如:须业主方和承包方共同签署的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能够证明工程施工完成的材料)及结算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或提供专业分包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应答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应答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应答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应答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应答人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2

福建LNG分输站新增计量设施供气项目计量撬采办

1.秀屿首站新增计量撬(2回路DN150和1回路DN80),包含但不限于:2台超声流量计、1台质量流量计、3台流量计算机、流量计算控制单元、计量仪表柜及配套的汇管、仪表、手动阀、DIB球阀、接线箱以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实流标定、整撬监检等。

2.翔安分输站新增计量撬(2回路DN150),包含但不限于:2台超声流量计、2台流量计算机、流量计算控制单元、计量仪表柜及配套的汇管、仪表、手动阀、DIB球阀、接线箱以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实流标定、整撬监检等。

2023年2月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三.投标人提供成撬制造商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证书(2019年6月1日前取证的为A1,2019年6月1日以后取证的为A2或A1)。

四.投标人所提供超声波流量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流量计算机和超声波流量计须为同一品牌。

五.本次招标含二个分输站的计量撬,需分开报价。超声波流量计制造商或成撬制造商均可参与本次投标,如超声波流量计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应指定成撬制造商,且不得授权其他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如投标人所有的流量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流量计制造商的同意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六.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备至少2套已完成的计量撬供货业绩(设计压力≥6.3MPa、超声波流量计口径≥DN150,且每套计量橇≥2路),且均满足计量的介质必须是天然气的要求。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七.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至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3

福建LNG分输站施工监理服务

对秀屿首站新建计量设施供气项目、翔安分输站外输设备改造项目、惠安分输站计量流程优化项目等3个项目施工开展监理服务,工作范围涵盖该工程EPC工作的所有监理工作,主要有施工图设计监理(含已有勘察工作的审查,如勘察不满足要求,需重新勘察)、施工监理、环境监理以及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监理服务。

2023年2月

一.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天然气分输站场监理业绩。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等于业绩合同总价的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 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四.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以上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3日

,福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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