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泉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EPC模式)-招标/资审公告
新疆温泉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EPC模式)-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20: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新疆温泉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博州人民政府筹措,招标人为温泉县泉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温泉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185.6万元,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2.工程规模:新建航站综合楼1582平方米、塔台40平方米,包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新建特种车库379平方米、值班宿舍408平方米、道口工程55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及污物处理工程、供热工程、总图工程(包含道路及绿化,室外管网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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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人员班子:拟派本单位项目班子施工技术员岗位证书(1名)、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1名)、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安全检查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2名)(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或网上打印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如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员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22年2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信誉要求:(1)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2)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表:5、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要求。 5、其他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0:00至2023年03月05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3月6日11: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博州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博乐市锦绣路6 号)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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