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民族团结示范村招标公告
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民族团结示范村招标公告
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平县营盘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2. 招标编号:HHZB*******
3. 项目内容:道路硬化1306平方米,风景树102株,路灯安装34盏,池塘土方开挖1800立方米,风化石料回填721立方米,支砌挡墙680立方米,池塘底部砼浇灌800平方米,新建休闲亭16平方米,休闲亭过道22.5平方米,池塘底部800平方米。
4. 项目预算:72万元
5.付款方式:政府财政拨款,按双方合同约定。
6.报价方式:谈判报价为两轮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谈判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
7.结算方式:工程量为实际发生的量签证、按《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施工同期红河州材料价格信息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原件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5、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签领或传真给各承包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金平业务部(便民服务中心11楼)购买。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后留存。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8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谈判及响应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8楼)
招标人:金平县营盘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文金
电话:150*****287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12号
联 系 人:葛妍玲
传 真:
日 期: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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