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CZB-*****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90.00万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课后延时宣传广告印刷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1.0

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地点:深圳市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注册状态,投标人注册状态不是“有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4日起至2023年02月20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青春路与龙飞大道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4栋1320-1324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箱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至我司官网http://www.lccost.com下载或邮箱获取);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青春路与龙飞大道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4栋1320-1324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青春路与龙飞大道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4栋1320-1324室),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http://lg.szzfcg.cn)②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lccost.com/)。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爱新路109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青春路与龙飞大道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4栋1320-1324室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

邮箱:*********@qq.com

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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