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昆明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保障,全面推进水务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法治水务建设工作,为昆明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2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法治水务建设的最根本保证,坚持党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昆明市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法治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法治水务建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水务建设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务普法依法治理的头等大事,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点课程。局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局内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集中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中共昆明市委党校孟晓玲老师进行专题培训,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读物,在局内发放并进行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党支部活动,依托新媒体和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法治水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每次局工作例会听取法治水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水务领域落实落地。印发《昆明市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 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即办件占比等指标。针对获得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内容开展5次“一把手走流程”工作,优化整改审批流程。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加强横向纵向联系沟通,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探索推行极简审批,加强电子证照运用,今年3月,我局发出云南省首本电子证照,目前全市1000余份取水许可存量证件已全部转化为电子证照。

2. 优化服务。落实 “获得用水”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推行企业用水与其他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协同,实现用水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市政公用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市政公用接入服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由客户经理全程服务用水报装,实现“只找一个人”,用户“零跑腿”的目标。实行小型项目供水接入费用减负政策,共办理184件符合减免条件项目,减免金额37.5万元。

(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昆明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行政许可事项。

2. 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拟通过删除、修改、新增方式,调整34条权责事项。

3. 调整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裁量权适用情况专题调研,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执法实际情况,修改完善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

4. 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昆明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水务自身执法的实际情况,依法编制了“减免责清单”,并将 “减免责清单”推进落实工作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有效结合,统筹推进。

(六)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水法规体系

1. 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印发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年度立法工作。完成《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的立法调研及文本草拟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昆明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题调研。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对局草拟的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查审核范围,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对于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一律不上会集体审议,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针对行政处罚法、影响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等方面,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衔接,维护法制统一。

(七)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中共昆明市水务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办公会、党组会讨论决定,并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在制定《昆明市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2022年度,开展合法性审查5件、行政处罚案件合议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件、公平竞争审查39件。

2.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局法律顾问,对本单位涉法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80余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印发《昆明市水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设立公职律师1名。

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并及时进行执法信息归集,录入昆明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信息,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系统,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启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系统,开展换发新式行政执法证工作。

4. 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工作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021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并接受市司法局和省水利厅行政执法案卷抽查,积极整改评查反馈意见,提升案卷管理水平。

5. 强化水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行动、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摸底排查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水政监察部门共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7件,行政罚款220.95万元,有效维护了全市正常水事秩序。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水平

1. 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制定《昆明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预算决算、执法依据、程序等信息,及时公开城市供水、节水用水、河(湖)长制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信息。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89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0件。

2. 依法执行两法衔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印发《昆明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联合行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涉水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水平。

3.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主体名录库,印发工作通知,制定抽查计划,全面推进随机监管工作,随机抽查检查对象76户,检查结果已录入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开展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和水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提案26件。认真办理了水资源保护检察建议,厘清了水资源管理权限,与市滇管局签订了水资源管理委托协议书。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支持法院、检察院公益诉讼,接受法院、检察院法律监督。经梳理,本年度我局无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1. 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活动、“阳光司法进机关”旁听庭审活动、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考法活动以及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参与了网络答题活动和在线平台学法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 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水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水务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共推”“市县活动衔接”“常规媒体、新媒体同步”的方式,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以案释法等活动,全方位、立体式的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度,我局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新形势下保障水务改革发展的要求相比,水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放管服”改革、双随机抽查等工作需深入推进;二是法治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需强化;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水法治宣传教育还需深入推进等。

三、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推进水务立法、执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规范水行政执法,提升水务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法治水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涉水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实际工作需求,出台《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开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减免责清单,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水务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二)充实法治建设干部队伍。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职人员,加入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参与水务法治建设中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壮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干部职工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等程序,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

(四)进一步强化水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务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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