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智慧农业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抽取告知书-漳州市
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智慧农业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抽取告知书-漳州市
(项目编号:FJHC(2023)GCZB002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智慧农业配套设施用地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金峰工业区天宝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智慧农业配套设施用地项目(具体以预算审核清单为准),本工程预算审核总价为人民币*******.08元(含暂列金******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天宝镇墨溪智慧农业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总价为人民币*******.08元(含暂列金******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02 月 15日至2023年 02 月17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至17时 30分;
4.2报名方式: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有意向的候选企业请于报名参选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附件1)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3抽取时间: 2023年02 月 20 日上午10:30时 ;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6.2合同付款条款:
①按月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当月实际已完工程进度款(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暂列金、暂估价及甲供材料费等)的80%;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质量验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7%;
③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修期壹年后无息退还。
6.3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本项目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违约金委托人需单独支付后,方可以拨付施工进度款。每次申请拨款前承包人必须先公对公转账缴清违约金(如有),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不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暂估价)10%;
7.2履约担保形式:
7.2.1.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7.2.2.银行保函:以银行保函(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2.3.工程担保: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形式递交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2.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
注:(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到达发包人财务部门签收时间为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发包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导致发包人重新招标的,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3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4履约担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
注:若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效。因工期延误等原因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承包人应主动办理延长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
7.5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将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向担保方索赔部分或全部的担保金额,来赔偿发包人损失:
(1)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2)违规使用工程资金;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目标;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被发包人清场;
(5)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金峰工业区天宝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九一八路2号,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9*****876,传真:/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81*****913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0596-*******
2023年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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