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零陵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委托监测
2023年零陵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委托监测
2023年零陵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委托监测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零陵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委托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9号中胜家园8栋5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3月 06日 10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永零财采计[2023]******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YSZB-2023-002 3、项目名称:2023年零陵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委托监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65.00万元 6、最高限价:65.00万元 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等资质类别)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 02月 15日至2023年 02月 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分,下午1: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9号中胜家园8栋5号门面)。 3、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存留招标代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4、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客服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3月 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体、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黄古山中路152号 联 系 人:方璐希 电 话:131*****29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9号中胜家园8栋5号门面 联系人:杨品淑 电 话:139*****229 邮 箱:**********@qq.com">**********@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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