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
2.3供货期:合同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视供货情况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期内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合同周期内药剂价格不作调整。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中标单位:3名
预计采购量为2000吨/年(招标数量均为估算,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2.5采购最高限价:
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元/吨;
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如超过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如有),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投标人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之间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Ⅱ型要求中的指标。
3.6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之间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 乙酸钠》HG/T 5959-2021Ⅱ型要求中的指标。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红公章,做原件使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无需授权委托书,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投标人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运输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6)投标人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之间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 乙酸钠》HG/T 5959-2021Ⅱ型要求中的指标。
(7)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药剂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之间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红公章,作原件使用),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 乙酸钠》HG/T 5959-2021Ⅱ型要求中的指标。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特别提醒: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2获取方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其他交易信息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7.2样品要求:
样品需提供一份药剂样品300ml统一用380ml农夫山泉矿泉水瓶子封装。样品装入档案袋后将档案袋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样品将由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封存,一旦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期间药剂质量存在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样品,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号
联系人: 郑海波
电 话: 05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联 系 人:李晓鸥
电 话:0513-********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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