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YZB-NXYC-******* | 发布时间:2023-02-14 16:43:21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XYZB-NXYC-*******-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比选范围:2023年宁夏联通云网运营中心华为设备维保,维保设备包含无线 3G、无线 4G、固定交换网、移动交换网、传输、数通、接入网及业务平台,维保内容包含上述设备的硬件维修服务、紧急备件支持服务、各类远程及现场支持服务、紧急故障处理、重大故障会诊、软件版本补丁服务、培训等。
1.2项目预算金额:4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服务地点:银川市。
1.5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增值税单价不超过******.00(元/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3财务要求:应答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应答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4发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12时00分至2023年2月20日12时00分。
4.1.2 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入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勾选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应答”然后勾选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主页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1.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4.1.5报名结束后,应答人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比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比选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应答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可查看及编辑文件,该工具在系统中“下载中心”下载安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应答方式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应答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B、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施电子采购,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为保证电子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注意事项:
7.1 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通iPASS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7.2应答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应答,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400-0560-010;
7.3合作方门户电话:010-********-3-8-2 电子招应答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951-*******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2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王聪、王悦、徐艳茹、马海宁、段艳
传真:0951-*******
电子邮件:186*****172@163.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
标签: 华为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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