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第二次招标公告
电梯第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东明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经东发改审批[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明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明县梦蝶路南,工业路西,新村路北。建筑面积约70800㎡,框架结构,地上17层,地下1层。采购及安装电梯数量为10台。 2.2、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交付、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并最终保证电梯设备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3.2供应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病床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电梯设备制造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病床电梯)原件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一个电梯设备制造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个供应商也仅能代表一个电梯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的电梯设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报名。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制造厂商需要提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代理商需要提交:制造厂商对本工程唯一授权书和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5以上证书在提供有效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如证件携带不齐全或提供无效证件,不予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9*****12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贾先生 联系电话:189*****530 139*****695 201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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