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坑镇湖羊角村新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坑镇湖羊角村新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2、 项 目 名 称: 新丰县梅坑镇湖羊角村新村建设工程

3、项 目 内 容: 装饰及绿化工程

4、项 目 规 模: 路面、排水沟、10座大花池、44座小花池及绿化等

5、项目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点: 梅坑镇利坑村

7、预计投资: 60.63万元

二、竞标单位须知

1、竞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新丰县外的企业报名。

2、竞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另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使用)。

报名时须带齐法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证、专职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1、2、条款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4、按照竞标公告规定需在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人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5、按上面要求审查合格后,即购买招标资料,每份200元,报名费100元,均售后不退。

6、法人代表或其受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公告时间:2015年7 月9 日至7 月13 日。

9、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14 日上午9:30-11:00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7月16 日下午3:30-4:00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开 标 时 间:2015年7 月16 日下午4:00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本公告内容可在以下网址: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infeng.gov.cn)上查询。

联系人:罗生

联系电话:139*****640

招 标 单 位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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