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坝镇2023年病媒生物防治竞采公告-竞采公告

夏坝镇2023年病媒生物防治竞采公告-竞采公告

需求描述:

一)工作内容
甲方约定区域的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年24次不定期对四害进行消杀。且江津区爱卫办有临时病媒生物防制要求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增加消杀次数。
(二)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创卫工作中的要求,由甲方组建创卫督查小组,一期服务完成后将不定期对创卫区域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环境治理及对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情况进行检查,甲方设创卫督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乙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在完工后做签字记录。
2.甲方负责协调创卫区域相关部门对病媒生物孳生隐蔽场所及孳生地进行处理,协助乙方指导防鼠设施工作。
3.在创卫工作中,甲方负责对建城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宣传。乙方以创卫办下达的相关文件和要求积极配合甲方方工作。
4.甲方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检查和监督。
5.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重庆市及江津区的相关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己取缔的剧毒急性类鼠药和卫生杀虫剂,做好防制病媒生物药品的采购、运输、保管、登记和发放工作,坚持科学配药和安全施药,严防药物中毒现象。
2.乙方负责甲方在合同约定区域内的病媒防制工作(不包括三防设施的建设),并确保病媒生物中灭鼠达到国家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且需要通过江津区爱卫办病媒生物防制检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如实反映虫害鼠情控制效果及存在问题。根据施工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派人陪同协助工作。
4.乙方负责做好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并提供防制方案。
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保证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不损坏甲方任何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6.提供区爱卫办创卫中病媒生物防制板块全套资料。
7.根据施工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派人陪同协助工作。
8.乙方完成合同后有权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报酬的权利。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达到创建国家卫生镇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50%的款项。
二、控制标准
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两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防蝇防鼠设施的合格率不小于95%;国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实施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验收,即鼠类密度控制水平为GB/T*****-2011规定的C级要求,防鼠设施合格率不小于95%;蚊虫密度控制水平为GB/T*****-2011规定的C级要求;蝇类密度控制水平为GB/T*****-2011规定的C级要求,防蝇设施合格率不小于95%;蜚蠊(蟑螂)密度控制水平为GB/T *****-2011规定的C级要求。
三、履约期限和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2023315日至2024314日。
履约地点为:合同约定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辖区三个社区(青江社区、江钢社区、夏坝场社区、五福场的蚊、蝇、鼠、蟑螂四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场镇面积约5平方公里,部分毒饵站损坏需更换。
四、病媒防制服务费付款方式及日期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额费用50%,
(二)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合格有效完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预算金额: ¥*****.0 元

服务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服务周期: 366 天

采购编号: ********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媒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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