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报刊发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报刊发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报刊发行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盘锦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4日16: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775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直方街勤德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俊原139*****3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工156*****775 |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报刊发行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PJ2023-007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报刊发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专版刊发“法院专刊”,全年3期,3月、6月、9月各刊发一期,每期四块版,集中宣传报道全市两级法院重点亮点工作;专版刊发“法院之窗”,每周刊发两期,每周一、周四定期刊发全市两级法院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例信息,全年100期;专版刊发“与法相伴”书法绘画和微视频比赛、“学法守法 从我做起”征文,于6月和11月分两期举办,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开设“法院专版”,在年初或年底刊发法院重点工作情况综述,连版两块(彩版),于12月底或次年1月刊发(纸媒与广播电视同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有报纸、期刊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马俊原13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方式:徐工156*****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156*****775
标签: 报刊发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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