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招标公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招标公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需求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项目名称: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
项目需求: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标准、计量单位应与采购内容明细表一致,以确保项目公平公正及产品质量。如提供与项目技术(要求)规格不一致的货物,必须提供高于项目质量和技术要求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控制价格,并必须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见附件2。)
项目预算:5.5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项目建设地点(交货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交货期:不超于5日。
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
供方交付的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在质保期内,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达不到技术要求,供方在接到需求方通知后的1日内,根据需求方要求无偿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服务。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书;
2.近三年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不良记录;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响应文件组成与递交形式
1.响应文件为一式两份,具体组成如下(均须加盖公章):
(1)报价声明(见附件1);
(2)报价单明细(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书复印件);
(4)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1和附件3-2,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递交形式及联系方式:
(1)响应文件须以纸质密封文件的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送至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在密封外包装上注明“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项目”,并加盖公章。(邮寄文件的,在邮件包装袋上做同样的标记)。
(2)联系方式:
收件人:蔡工
联系方式:0411-********/159*****752
邮寄地址: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五、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排名,若报价相同,则按交货期、质保期、资质能力等方面依次顺序综合排序进行排名。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将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2.杜绝弄虚作假,提交的报价应为综合考虑后的最终报价,禁止更改报价及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3.有证据证明中选供应商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我方保留再次议价的权利。
4.若价格明细表中单价乘以数量的合计数不等于报价声明(附件1)中的总金额,则以报价声明(附件1)中的总金额为准。
5.我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非价格因素向潜在供应商询问质疑,答复与响应文件有差异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说明补正响应文件(如不能及时补正响应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评审资格)。
6.中选单位负责产品包装和运输,包装、运输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保密、环保的法规要求,保证正常运输与储存情况下的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材料不回收,产品的装卸及就位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七、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时间
1.支付方式:
转账付款
2.支付时间:
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全部金额。
八、相关时间要求
1.公开询价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
2.技术对接时间
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16日16:30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价或无效报价的情形,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附件1:
报 价 声 明
致: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化工材料及玻璃器皿项目《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对《询价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响应,愿意以总金额元人民币响应贵方的询价,供货周期天。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公司承诺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90日)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同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报价人(公章):
附件2:
采购内容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图牌号 | 规格 | 单位 | 生产厂家 (或品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沉淀试管 | / | 100mL | 个 | 郑州卓越 | 10 | 精度在1mL范围内以0.05mL或更小的分度值 | ||
2. | 沉淀试管 | / | 100mL | 个 | 郑州卓越 | 10 | 精度在1.5mL范围内以0.1mL或更小的分度值 | ||
3. | 玻璃量筒 | / | 5mL | 个 | 天津天科 | 1 | 精度0.1mL | ||
4. | 甲基丙烯酸甲脂 | / | 500g/瓶 | 公斤 | 天津大茂 | 20 | |||
5. | 乙酸乙脂 | / | 500g/瓶 | 公斤 | 天津市科密欧 | 50 | |||
6. | 碱式碳酸铜 | / | 分析纯 | 公斤 | / | 2 | |||
7. | 烧杯 | / | 2500mL | 个 | 四川蜀牛 | 5 | |||
8. | 一次性注射器 | / | 20 mL | 个 | 上海达美 | 200 | |||
9. | 一次性注射器 | / | 50 mL | 个 | 上海达美 | 300 | |||
10. | 螺丝口瓶(蓝盖) | / | 100 mL | 个 | 四川蜀牛 | 200 | |||
11. | 防盗圆瓶 | / | 100 mL | 个 | / | 3360 | |||
12. | 硅橡胶注射枪 | / | DS 53 1:1/2:1 | 个 | DMG 德国制造 | 1 | |||
13. | 硫酸 | 分析纯 | 2500ml/瓶 | 公斤 | 成都科隆 | 100 | |||
14. | 硫酸 | 工业 | 30公斤/桶 | 公斤 | 大连天晟 | 200 | |||
15. | 盐酸 | 分析纯 | 2500g/瓶 | 公斤 | 天津市科密欧 | 30 | |||
16. | 盐酸 | 工业 | 25公斤/桶 | 公斤 | 大连天晟 | 500 | |||
17. | 硝酸 | 分析纯 | 2500g/瓶 | 公斤 | 天津市科密欧 | 20 | |||
18. | 氢氧化钠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鞍山智奥 | 80 | |||
19. | 氢氧化钠 | 工业 | 25公斤/袋 | 公斤 | 天津市科密欧 | 800 | |||
20. | 氯化银 | 分析纯 | 100g/瓶 | 公斤 | 上海精细化工 | 1 | |||
21. | 十水碳酸钠 | 分析纯 | / | 公斤 | 天津市科密欧 | 20 | |||
22. | 无水乙酸钠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天津瑞金特 | 10 | |||
23. | 甲醇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沈阳新兴 | 10 | |||
24. | 亚铁氰化钾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天津大茂 | 10 | |||
25. | 丙三醇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天津光复 | 10 | |||
26. | 重铬酸钾 | 分析纯 | 500g/瓶 | 公斤 | 成都科隆 | 20 | |||
27. | 亚硒酸 | 分析纯 | 25g/瓶 | 瓶 | / | 5 | |||
28. |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软水盐) | / | 10公斤/袋 | 公斤 | 中盐 | 3500 | |||
29. | 氨氯缓冲液 | 锅炉用PH10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6 | |||
30. | 硫酸溶液 | 锅炉用0.1mol/L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20 | |||
31. | EDTA二钠溶液 | 锅炉用0.01mol/L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2 | |||
32. | 铬酸钾标液 | 锅炉用10% | 10%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2 | |||
33. | 硝酸银标液 | 锅炉用0.0282mol/L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6 | |||
34. | 铬黑T标液 | 锅炉用0.5%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1 | |||
35. | 甲基橙标液 | 锅炉用0.1%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1 | |||
36. | 酚酞标液 | 锅炉用1% | 500ML/瓶 | 瓶 | 沈阳新兴 | 1 | |||
37. | 磷酸 | 化学纯 | 500ML/瓶 | 公斤 | 天津大茂、天津光复 | 30 | |||
38. | 硫酸亚锡 | 化学纯 | 500g/瓶 | 公斤 | 成都科隆 | 5 |
附件3-1:
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现授权(被授权人职务)(被授权人姓名)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授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的询比价活动中,以(供应商全称)的名义向采购方(或买方)提供询比价材料、答复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授权委托人: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附件3-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我单位担任(职务),有权在(项目名称)的询比价活动中,以(供应商全称)的名义向采购方(或买方)提供询比价材料、答复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标签: 化工材料及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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