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2-1417:09:38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2-1417:09: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CZYHQ23-FW-GW-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0.******* 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采购一家服务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停车场、弘景三号楼停车场共计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23个,提供23个充电位。服务商在合同期内全权负责充电桩的运维,对充电桩和线路的使用安全负责,确保充电桩正常使用,据实向充电用户收取电费、充电服务费。电费由采购人据实按月向服务商以市价收取。建设规模及地点如下:
序号 | 建设点位 | 设备 | 数量 | 提供充电位数 |
1 | 行政楼停车场 | 一桩一充式交流或直流充电桩 | 8 | 8 |
2 | 弘景三号楼停车场 | 15 | 15 | |
备注 | 根据学校实际使用需要,若后期学校需增加充电桩,供应商应根据现场条件及使用情况,双方沟通后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充电桩点位及充电桩数量。 |
★(六)服务费控制价:0.6元/kwh(服务期内服务费保持不变)
★(七)基本电费:0.5364元/kwh(按市场调价浮动,由成交人根据使用量据实向采购人缴纳)
二、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二)履约保证金: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
★(三)建设部分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
(四)项目建设模式
1.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
2.供应商提供智能充电桩设备及辅材、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
3.8年合同到期后,地面充电设施设备及铺设的电缆归供应商所有并由供应商移除,电缆通道保留归学校所有,供应商未征得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拆改。
(五)充电桩技术要求
1.户外落地、一桩一充式交流或直流充电桩。所提供的汽车充电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基本构成:汽车充电桩由桩体和交流或直流充电连接装置构成。桩体包含主电源回路、控制单位、人机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等。
3.产品规格(任选其一)
额定输出电压V | 额定输出电流A | 输出功率 | 安装方式 | 电源频率(若为交流电桩)Hz |
≥220±AC20% | ≥32A | 7KW | 落地 | 50 |
≥380±AC15% | ≥32A | 0KW-20KW | 落地 | 50 |
4.使用功能要求
(1)充电设施、设备布局设计合理灵活,方便使用,提高使用率,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设施等的使用产生影响。
(2)系统要求:智能充电桩必须是以平台化管理的大数据架构系统;可查看站点信息、用户信息、设备信息、设备在线状态、用电量、充电起止时间、消费情况、充电状态、结束类型等。
(3)识别要求:智能识别不同车型的充电功率、充电时长和结束等状态。
(4)计量计费要求:按电量计费,内置独立电能计量装置,能计量单次和累计的充电电能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
(5)安全保护要求:充电桩具备检测功能,出现过载、过压、高温、漏电等情况时启动充电保护并自动断电,系统推送账单信息至客户端。
(6)支付功能要求:支持扫码支付、远程支付。具备按电量计费功能和按时间计费功能,充满自动断电并据实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六)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主动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不得堆放在学校范围内。所有施工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由清运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若由于施工不当,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对周边设施的保护,不得损坏周边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原样修复。
(七)电力接入及电缆路径
1.弘景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由校方提供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供应商电力接入,供应商负责主线敷设18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原本电缆沟,需过马路,电缆线路需要开沟水泥路面15米左右,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4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8台充电桩,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2.行政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已有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电力接入,主线敷设16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行政楼原本桥架和电缆沟,出行政楼后进过绿化,绿化花园需要开沟40米左右预埋电缆,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15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3)现场条件:由校方平整土地,规划好停车位,并安装车阻后,由供应商在建设完的车位上进行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
(八)安全保障
1.充电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安全检验合格的设备,确保设备、平台和现场的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设备安全:设备具有过流、过压等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设备每路有单独保险丝物理保护;设备具有独立电源。
3.平台安全:平台可实时监控故障、具备异常报警功能。
4.现场安全:根据国家标准配备警示牌、消防设施。
(九)运营服务及维修要求
1.成交供应商使用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警报提示等信息。用户可通过APP等查看充电状态等信息。
2.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在显著位置公示使用说明、安全提示和报修电话等信息。接到报修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报修后30个日历天解决问题(无需更换零部件的问题48小时内解决);规定时间内不响应或不能解决问题,按超出规定时间每日历天1%扣除履约保证金,报修后30个日历天仍未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3.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设施及平台等的维护、升级,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定期(日常每月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并负责平台的管理运营,保障反馈渠道通畅、反馈及时。设备耗材及零部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承担费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本项目的集中踏勘,有意向的单位可自行前往。
五、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7日17:00。
(二)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邮件主题: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2. 邮件正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3. 邮件附件:本项目所需报名资料做成一个压缩包(rar或zip格式)。
4.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qq.com。
注:不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恕不受理。
(三) 报名资料及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0:00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 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22日10:00
(二)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八、其他
(一)采购公告发布途径:本公告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s://www.cdutcm.edu.cn/hqjjc)。
(二)采购人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
(三)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四)联系人:强老师
(五)联系电话:028-********
九、附件
附件. 报名资料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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