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泊湾名邸项目低压柜采购珑泊湾名邸项目低压电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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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珑泊湾名邸项目 已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珑泊湾名邸项目核准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0]18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领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珑泊湾名邸项目低压柜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风北路东侧,东进花园西侧,海阳东路南侧,阳光新城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以及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1.7。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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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的10%,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竣工送电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总价的60%,二年后对应日付至合同总价的80%,第三年对应日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第四年对应日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namespace prefix = "o"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2月 14日17 时 30分至 2023年 2月 20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2月 27日9 时 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领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口泰路88号324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188*****422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9*****90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珑泊湾名邸项目低压柜采购招标文件.pdf |
2 | 珑泊湾名邸项目低压电缆采购招标文件.pdf |
3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4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标签: 电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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