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四倍变焦钻石检测附件 | 1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7.2万元 |
包组二 | 干式生化分析仪 | 1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5万元 |
包组三 | 鄂式破碎机、电动缩分机、全自动测硫仪 | 各1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17万元 |
包组四 | 保健中心X光室加厚防护材料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3.9万元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本项目各包组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4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 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副本复印件;
8.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9日 14:00~14:3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9日 14:3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和www.941.com.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2-4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660-3201 972
邮政编码:516600
电邮:CL********y@163.com
传真:0660-3204 343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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