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峰山景区5A创建文化氛围提升策划实施总承包(第二次)比选公告

龟峰山景区5A创建文化氛围提升策划实施总承包(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龟峰山景区5A创建文化氛围提升策划实施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比选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比选人为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策划实施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并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龟峰山景区5A创建文化氛围提升策划实施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麻城龟峰山景区

2.3项目规模:项目包含侧路潭隧道出入口护坡景观、交旅融合文化主题浮雕、栈道摩崖石刻、雕塑群、科普展板、云峰石径入口门楼、科普长廊入口门楼、亭台楹联等。侧路潭隧道出入口护坡景观长约51.68米,高约13.67米;云峰石径入口原门楼高约7米,柱子截面面积约为1.55米*1.55米。

2.4比选范围:

包含项目的整体策划以及所涉及所有设备、材料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存及安装等一切为完成项目的工作。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2023年2月(具体起始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总工期60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质、业绩、主要人员及履约信誉等要求详见比选公告附件1。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 月17日16:00止(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到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03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如申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比选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均不负责。

5.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比选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有限公司903办公室(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人防大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比选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人防大楼

联 系 人:温女士

电 话:0713-*******

比选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表1-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资 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表 1-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

项 目

业绩最低要求

备 注

业 绩

近5年内承担过:

1个广告设计制作项目的方案策划实施采购业绩

注:1、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一个合同中包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3、近5年内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合同协议书。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选时不予认可。

5、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申请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申请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广告设计制作项目包含:主题浮雕、摩崖石刻、雕塑群、科普展板、门楼设计、亭台楹联设计等。

附表 1-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项目

最低要求

备 注

项目负责人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广告设计制作项目的方案策划实施采购业绩的。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选时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者有效劳务合同复印件。

2、近5年内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表1-4资格审查要求(履约信誉)

项 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比选的;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氛围 总承包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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