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公交站台画面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关于市区公交站台画面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
1.1项目名称:市区公交站台画面制作安装
项目名称
材质及规格要求
市区公交站台画面制作安装
1、加厚喷绘布,按公交站台橱窗广告尺寸制作;
2、画面安装平整,无褶皱,四周不留白,画面色彩与设计图稿一致;
3、8小时响应并整改出现画面掉落、不平整等情况;
4、含安装辅料(胶水、长尾夹等);
5、含制作、安装、维护等。
1.2 维修期:180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 工期:10天
2、报名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营业执照证件有效且合法;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9:30时至2023年2月17日17:00时之间,到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登记报名,递交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4、报名时需提供文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序号
名称
1
比选报名申请函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介绍
4
公司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
信誉查询报告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评审办法和标准:低价中标法。
6、比选时间、地址:符合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于2023年2月18日上午10:00净土文产大厦2楼会议室参加比选。
7、公告发布媒体:《拉萨数字净土》公众号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柳梧新区净土文产大厦2楼
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189*****331
9、附件《公交站台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合同》
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公交站台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概况
1.承包内容及要求:
1.1加厚喷绘布,按公交站台橱窗广告尺寸制作;
1.2画面安装平整,无褶皱,四周不留白,画面色彩与设计图稿一致;
1.3 八小时响应并整改出现画面掉落、不平整等情况;
1.4含安装辅料(胶水、长尾夹等);
1.5含制作、安装、维护等;
2.施工地点:拉萨市区;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拆除包安全等全部方式进行承包;
4.施工时间:2023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止;
5.合同价格:____元/幅,数量以验收清单为准,该费用包含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施工的全部费用及税款;
6.质保期:180天,自约定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7.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与对质量、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2.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制作中严格执行甲方要求,保证制作质量,按期完成;
2.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合国家标准的材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采用的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任务,其人员所发生的任何工伤、工亡、人身损害或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物料安装完成后,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检验,或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甲方不负责物料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6.因施工需要,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运输、使用材料设备的,应承担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以实际验收结算清单为准,(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2.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金额的90%款项。其余10%款项在质保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质保金:如因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质保要求进行维护、更换等质保工作,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对质保金进行扣减,并对乙方进行追责。
3.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税号:********MA6T17JJ5C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觉林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林卡路5路
电话:0891-*******
开户银行: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30*****101**********
4.乙方指定如下银行账号为合同款项的收取账号:
户名:
税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价款总额1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2.甲方对乙方安装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现场负责调整或重装,直至达到甲方的要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因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期间因乙方未能完成施工目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因乙方未能完成施工目标所产生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纠纷由乙方进行承担及赔偿。
4.质保期内,对于甲方提出的维护要求,乙方应在8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派人解决。遇到特殊情况如物料返工维修的维护时间相应推迟,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质保要求进行维护、更换等质保工作,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对质保金进行扣减,并对乙方进行追责。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按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六、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项下部分内容不得分包;
3.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及补充;
4.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拉萨净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觉林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林卡路5路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
签章:
开户行: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30*****101**********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章:
开户行:
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

标签: 台画面制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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