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011541预告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011541预告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

东周窑煤业原煤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商品

类别

供货煤矿

提货地

运输

方式

价格

类型

挂单数量

(吨)

竞价基价

(元/吨)

化工用原料煤

同发东周窑

东周窑煤业煤场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320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限下率

(%)

气煤

原煤

3137

8.72

0.93

22.68

47.67

≤300

95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2023-02-15 16:1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缴纳标准:30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

3.保证金缴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本次竞价交易采用延时竞价交易方式:

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 若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竞价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

3.交易时间:

2023-02-15 16:1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提货地点:东周窑煤业煤场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坑口自提

提货期限:

2023-02-15至2023-02-21

用户要严格按照提货期限进行拉运,如因矿方生产等原因影响兑现量,以提货期限截止时的实际拉运量为准,对剩余量不进行延期、不进行补量。

成交用户一旦中标后不得影响矿方生产,要严格按照执行期限完成拉运工作,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合同执行期限内由于矿方原因或者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成交用户未拉运完成合同量的不予考核成交用户。

竞价成交用户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按照成交金额的130%预付货款,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未通过电商平台付款,将不予拉运。

买受人预付货款至出卖人结算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竞标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结算方式:采取“以质论价、多退少补”的方式。(基准热值为3000大卡/千克),按照实际热值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价格=成交价÷3000大卡/千克×实际确认热值)。

八、煤质验收

数量确认:以东周窑煤业出矿计量数据为准

质量:由东周窑煤业负责与竞价成交用户共同采样化验,拉运完毕双方共同确认,最终热值以双方确认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集团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市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竞价交易成功后对所购标的不得就地转卖,如有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并视其为违约,被委托方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委托方,对违约方汇入的煤款半年内不给予办理退款;

(2)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2017]325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

(3)签约方式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

(4)其它说明 本次竞价销售委托贵公司进行挂单,本委托函未完善事宜,以煤炭买卖合同为准。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并在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坚决杜绝所售商品煤流入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用户需达3家(包含3家)以上可开始竞价,低于3家则该标段关闭。

十一、联系方式

物流营销一部:

联系人:孙康 电话:185*****922

联系人:孙 波电话:136*****377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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