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陕西省公路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名称为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

2.2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30天,2015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2.3 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团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程

高速称重系统、车牌识别和LED可变情报板系统、轮廓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执法管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混凝土路面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备。近五年完成类似公路机电工程三项及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四楼干线工程科或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9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196号

邮 编:710003 电 话:029-********

传 真:029-******** 联系人:许先生、张先生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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