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巷道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巷道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GGGC2015-XW-GKZB-SZ-SG154

1、招标条件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2015年巷道工程施工项目经西发改字〔2015〕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乌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2015年巷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所在地;

2.3 建设规模:新建巷道9条;

2.4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5 总投资:约*******

2.6 招标内容:图纸设计的各工程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附表1


第四标段
1
原食品家属区巷道
1条


2
原防疫站家属区工巷道
1条

3
原一中家属区巷道
2条

4
原运输公司家属区巷道
1条

5
原运输公司家属区连接新高勒路巷道
1条

6
苗圃向东巷道
2条

7
原运输公司家属区向南至乌珠穆沁街
1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锡盟外企业须具有锡林郭勒盟住建局进驻备案手续);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暂停期内的。

3.2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资料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

(1)申请投标企业情况预审表(原件三份)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及委托人到场);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B类安全考核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五大员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9)外地企业报名时须持锡林郭勒盟住建局进驻备案手续;

(10)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4.2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应确保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周六、日休息)到以下地点报名

地点: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东方新天地小区2号楼3号商铺)

联系人:张美丽 电话:152*****55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9:00 时

投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西乌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

联 系 人:刘永生

联系电话:139*****77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美丽

电 话:152*****558

2015年7月9日

附表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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