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盛货场合作经营项目1
常盛货场合作经营项目1
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东莞市常盛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常盛货场合作经营项目
三、招商项目概况:
1.合作经营范围:
常盛货场内除货5仓和广东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以外的铁路货物线、场地、公用道路(含绿化带)、装卸机械设备、物业和货场内装卸业务的经营权。
具体如下:(1)常盛货场仓库、场地情况
序号 | 货物装卸线路 | 数量 | 面积(㎡) | 分 工 | 备注 |
1 | 原货一线仓库 | 1 | 9616 | 计划拆除后改造为集装箱堆场(改造后面积按*****㎡计算,包含新货一线路面积3383㎡) | 由中商人承担拆除仓库改造为集装箱堆场的费用 |
2 | 原货二线仓库 | 1 | |||
3 | 货二线堆场 (原货三线) | 1 | 集装箱堆场 | 堆场面积包含新货二线路面积2677㎡,由中商人承担经第三方评估后的改造补偿费用 | |
4 | 货三线堆场 (原货四线) | 1 | 9274 | 笨重货物、集装箱堆场(包含新货三线路面积2040㎡) | 按现状交中商人使用 |
注:以上仓库、场地面积不含公用道路面积(包括绿化带)。货场内其他公用部分面积*****平方米,按现状交中商人经营使用。
(2)装卸机械设备情况
序号 | 设备 名称 | 数量(台) | 型号 | 安装 位置 | 使用 范围 | 最大起重能力(吨) | 跨度(米) | 设备编号 |
1 | 龙门吊 (集装箱专用) | 1 | MJ40.5-30A6 | 货三线 | 场内 | 40.5 | 30 | S0001(18) |
注:货三线共2台龙门吊,上表所列为3号门吊,按现状交中商人使用。另外,1号门吊已到报废年限,由招商人报废拆除;由中商人负责更新改造1台门吊(要求满足笨重货物和集装箱两用)。
(3)其他设施情况
①货物作业线:货一线(原货一、货二线接驳改造后)作业线长695米;货二线(原货三线)作业线长550米;货三线(原货四线)作业线长460米。
②货场内物业:常平旧站房3435㎡,其中扣除招商人办公用房300㎡、单身宿舍135㎡,驻站公安使用135㎡,招商人免费提供派班室、点名室、食堂、澡堂、工具房等共计300㎡交中商人使用,纳入合作经营范围面积2565㎡。
2.合作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划分:招商人负责安全管理、运输组织、监装卸、集装箱管理、军运制票、核算、内交付、外交付;中商人负责装卸业务、场地经营、停车业务、计量业务。
3.合作经营期限为“5×4”年,5年为一个合作经营期,若合作经营期内达到续约条件,则可续约5年,最多可续约3次。
4.合作经营不改变常盛货场的铁路货场定位,不改变常盛货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发展方向。以此为前提,可满足中欧班列、海铁联运及其他集装箱、笨重货物等运输业务需求。在满足铁路运输需求的基础上,可经营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业务。
5.对常盛货场相关区域的改造,应首先满足运输能力、装卸作业能力、堆场能力等需求,统筹优化货场整体布局,根据货场实际提出改造设计方案。相关改造方案须经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中商人须保障已立项的国际班列正常运营,并按照招商人的要求对货场内海关监管场所的建设给予支持。
6.为扩大集装箱运输能力、提高运输效率,常盛货场原货三线仓库改堆场、原货一线与货二线接驳已先行投入改造,原投资者同步投入了原货三与货四之间汽车通道改造、旧站房部分宿舍修缮。中商人须依据第三方评估,对原投资者的投入给予补偿。中商人完成补偿后方可进场开展业务。
7.在第1个合同期内,中商人须保证在常盛货场经广深线到发的集装箱运量不少于7.2万TEU/年(收发货人可为中商人或者中商人的合作伙伴)。若年度运量不足7.2万TEU,则按200元/TEU的标准,在次年一季度末前向招商人支付差额部分,作为追加履约保证金。在第1个合同期(五年)内,若到发集装箱运量总数达到或超过36万TEU,则退还中商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含追加部分);若总数不足36万TEU,则按上述考核标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差额部分的违约金后,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中商人。第2个及以后合同期的考核运量,在续约前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第1个合同期的考核运量。
8.续约条件:一是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承包费。二是合作期内不发生严重影响铁路安全生产或路风、路誉的责任安全事故或路风事件。三是合作期内在常盛货场经广深线到发的集装箱运量不少于7.2万TEU/年(收发货人可为中商人或者中商人的合作伙伴)。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竞商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有货物搬运或货运装卸、货运代理或物流服务。
3.竞商人必须具有从事铁路货场装卸业务的经验(须提供从事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或装卸清算合同等相关证明)。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招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竞商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商人须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竞商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商。若联合体中商,则招商人与联合体签订两方合作经营合同。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进行网上报名,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件号进行网上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到常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东莞市常平镇常田路碧湖花园对面常平铁路货场货运营业楼3楼)领取招商文件。
4.竞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网上传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购买《招商文件》时需竞商人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从事过铁路运输或铁路装卸的相关证明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前往领取招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
2.递交地点:常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东莞市常平镇常田路碧湖花园对面常平铁路货场货运营业楼3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场地、装卸设备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庭竹
联系电话:057-*****(铁路电话)、手机号133*****229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田路碧湖花园对面常平铁路货场货运营业楼3楼综合管理部
东莞市常盛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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