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经喜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拟收回下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拟收回地块位于喜德县光明镇新联村,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5平方米(约50亩),于2008年6月24日登记办证,土地使用证号:喜国用〔2008〕第300号,现使用权人为:喜德必喜食品有限公司。
二、意见反馈
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有异议的有权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或申请听证。逾期未反馈或申请听证的视为无异议或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三、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 年2月1日
四、其余事项公告
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由相关权利人及时清算处理与本宗不动产权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注销抵押登记,确认权属清晰、无任何经济纠纷后持相关证件与相关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喜德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喜德县光明大道194号
联系电话:0834-*******
喜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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