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组水泥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6组水泥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立项的6组水泥路新建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杨场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市政道路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6组水泥路新建工程,长800米宽3米混凝土路面及路基,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3、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0.14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州区宁海街道杨场村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 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 8月19日,工期 30 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6、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其他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重点提醒: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得分(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注: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和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

(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5号文、【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 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若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供资质核验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6)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开标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内容含缴费基数、个人缴纳金额及单位缴纳金额等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4年12月—2015年5月,不接受其他格式缴纳证明)。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点提醒: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五、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投标申请人可至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3室 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9日 至 2015年7月1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

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执行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以上人员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内容含缴费基数、个人缴纳金额及单位缴纳金额等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4年12月—2015年5月,不接受其他格式缴纳证明)。

特别提醒: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或者授权代理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各投标人报名时所提交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开标之前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各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公章):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杨场村民委员会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3室

邮政编码: 222006 传真:****-********

联系电话:138*****913 经 办 人:李工

2015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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