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定安县 2023 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EPC设计施工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HNCT202301-27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定安县 2023 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EPC设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1.01 万元,招标人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2.2 建设规模:定安县 2023 年水土保
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水冲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00km。具体工程内容为:
采取村庄湖塘水系整治及连通等措施,并种植水生植物营造生态湿地,其中湖塘整治 9 处,
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凉亭亲水平台护栏挡墙等基础文化设施,村庄道路工程
建设 595m。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2035m。2.3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 20 日历
天,施工 100 日历天。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10100.00 元其中勘察设
计费:108100.00 元,建安工程费:1802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定安县 2023 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定安县 2023 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
换发新证取得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
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
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
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勘察负责人: 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
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含家,且最多允许 1 家设
计单位1 家勘察单位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应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2
七其他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
委托人近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2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7 日 09:30 时, 地
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2 。
7.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 年 3 月 7 日 09:30 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
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省水务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办公区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638221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海府大道 168 号金鹿花园二期 22 幢 A702 房
联 系 人: 韩工
电 话: 0898-68533310
电子邮件: hnct0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