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国网浙江奉化市供电公司车辆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NBGC********-02重招
2、项目名称:国网浙江奉化市供电公司车辆租赁服务
3、采购内容:国网浙江奉化市供电公司15台生产服务用车租赁服务
1)符合安全行车条件、各种证件齐全、车况良好、整车为六个月内出厂的新车,如为改装车辆的,底盘须为9个月内出厂。2)按要求添加不影响车辆使用功能的附属物。3)指定险种的车辆保险服务,定点的理赔定损点。4)车辆的年检、年审服务。5)车辆事故理赔、善后处理服务。6)车辆台账资料(车辆信息档案和车辆修理档案等)建立及维护。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交强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座位险5万/座、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
序号
包号
招标人/项目单位
工程名称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万元)
租赁期
资金来源
备注
1
包1
奉化市供电公司
解放工程车租赁服务
7台解放CA5051XGC80工程车租赁服务
209.13
三年
2
包2
奉化市供电公司
庆铃双排货车租赁服务
5台庆铃QL1040A1HW双排货车(1.6吨)租赁服务
150
三年
3
包3
奉化市供电公司
尼桑轻型普通货车(皮卡)
3台尼桑ZN1033U2G4轻型普通货车(皮卡)租赁服务
63
三年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登记必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有服务部和分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含有“汽车租赁”的业务。
(3)投标人须出具其签约履约需要的基本信息、能力证明和服务区域,同时出具本地管理和服务团队的人员佐证材料(2人及以上)。
(4)投标产品在本市有专门服务机构、维修机构(标明服务机构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5)租赁车辆需要无债权债务,必须全权所有。
(6)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 7月30 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交到 宁波市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二楼阳光大厅(截标当天递交至投标地点)。如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 7月 30 日09:00时,宁波市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上午9:00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7月15日下午16: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先登陆新能量电力商务网报名(报名方式咨询新能量网站人员),同时将标书费200元(含所有包段)汇入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户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财务(****-********),后致电财务电话(****-********)开通权限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汇款凭证中注明参加的包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财务电话:****-******** 传真:****-********
户 名: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宁波市望京支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浙江奉化市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二楼
联 系 人:谢挺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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