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淮涉河二路(金黄海路至天山三路)整治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公示公告
关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淮涉河二路(金黄海路至天山三路)整治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公示公告
项目方信息 | |||
项目方名称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项目方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项目方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835号 | ||
中介服务信息 | |||
项目名称 | 淮涉河二路(金黄海路至天山三路)整治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设计 | 项目预算价格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02/1511:43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3/02/1711:43 |
资质要求 | 1、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2、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熟悉即墨当地情况,并具有青岛市智能交通项目设计经验,设计经验应涵盖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智能交通系统,以签订合同原件为准(中标签合同时需提供); 3、投标单位应熟悉即墨交警大队对智能交通、交通标志、路口渠化的设置要求,熟悉即墨交警大队、青岛市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等相关网络及平台架构,要做到能够无缝接入现有各个应用系统;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报名申请;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接受子公司或办事处的报名申请;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时间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完成 |
服务内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充分考虑即墨交警大队的日常管理需求,完善淮涉河二路(金黄海路至天山三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交通信号系统1 处,修复信号灯路口管线3 处,以及全线中央隔离护栏、配套交通标线、土建工程等。 二、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高质量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一次性通过财政评审,取得财政部门批复文件。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行为,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根据工期延误时间扣减合同额直至终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2、中标单位确定后次日需向项目方提供资质要求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智能交通项目设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3、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及借用资质承揽合同,一经发现,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4.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完成所有设计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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