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实训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学校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实训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 | 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
2、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公招(货物)2015-116 | ||
3、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1 | 工程型电梯实训装置 | 48万元 | |
2 | 市政照明实训系统 | 15万元 | |
5、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
6、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7、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
8、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7月9日 | ||
9、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5年7月10日-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
10、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或网购 | ||
11、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包。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28-2号市交通局1楼) | ||
1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备查。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
14、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7月31日上午9:30 | ||
15、开标时间 | 2015年7月31日上午9:30 | ||
16、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 ||
17、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811 | ||
18、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4 联系邮箱:qhcdzbgy@163.com | ||
19、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
20、收款人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1、银行账号 | ********1341 | ||
22、其他事项 | |||
23、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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