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1282破1号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2022)豫1282破1号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3月2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灵宝法院”)作出(2022)豫12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控股公司”,“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2022)豫1282破1号决定书,指定金源控股公司清算组担任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为依法推进金源控股公司重整工作,实现公司产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源控股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金源控股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注册地址为灵宝市金城大道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08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军强,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矿产品、矿山设备及配件、铜制品、建材购销;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期限自201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
(二)业务情况
金源控股公司是国家“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全国黄金行业明星企业、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省百户重点企业、省纳税贡献大户、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
金源控股公司资产规模为人民币54.19亿元,拥有矿区面积197.7平方公里,其中金矿权100.9平方公里。主要产品为金锭、银锭,金条、银条,铜锭、铜箔、钼精粉和磷酸一铵。
金源控股公司下辖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灵宝金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灵宝金源家和物业有限公司、河南黄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河南金灿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五个全资子公司;一个贸易分公司;参股灵宝金源朝辉铜业有限公司、河南灵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2年3月23日,金源控股公司账面资产合计人民币2,396,576,358.75元,负债合计人民币2,154,203,456.7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2,372,901.96元。
二、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或撤回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金源控股公司审计评估、债权确认、生产经营等情况,或拟对金源控股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
3.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的范围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一定的大型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联合体各方须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1.发布公告:管理人编制《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
2.报名审核: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后的合格报名者,有权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3.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后即可尽调,尽调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管理人协同债务人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调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提交方案: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调结束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结构、拟持股主体、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5.竞争遴选:管理人设立遴选委员会,在灵宝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遴选评审。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意向投资人,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要求交纳投资保证金。
6.签署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正式成为金源控股公司投资人。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2月28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文件超过20M请以网盘链接等形式发送)。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邮寄地点:河南省灵宝市新灵街与函谷路交叉处西南角(河南黄金产业技术研究院)
2.邮箱:jy158*****859@163.com
3.联系人:唐永斌、殷铭
4.联系电话:158*****358、158*****359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金源控股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8.投资意向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身份证明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不需要提交第2、3、4、6项文件。
(四)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经管理人审核合格后,意向投资人拟对债务人进行尽调的,在开展尽调前需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未按要求交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不向其开放尽调资料库,且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对债务人进行现场访谈。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经遴选确定中选后,应根据管理人要求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未按要求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3.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向金源控股公司管理人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为“尽调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 名: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金城大道支行
4. 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重整计划获灵宝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资格。
5.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重整计划获灵宝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
6.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无息退还其尽调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特别申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构成投资建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月1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