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XZC-2023-004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遴选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NXJCXZC-2023-004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遴选
预算金额:0.00万元
最高限价:0.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备注 |
1 | 中药配方颗粒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
本项目为中卫市中医医院择优选取2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 |
供应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是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售价:0元
2023年3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综合楼178号)
五、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所需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应答人发送的邮件以应答人公司全称命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的应答人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康平路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方式:18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邵旭红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倪小媛
电话:181*****519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须是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综合楼1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中医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康平路
联系方式:邵旭红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方式:倪小媛18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旭红
电 话: 0955-*******
普通附件: | 报名登记表(网).docx |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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