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东副楼1楼毛坯改造招标公告
综合楼东副楼1楼毛坯改造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桂林酒店广航综合楼东副楼1楼毛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桂林酒店广航综合楼东副楼1楼毛坯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工程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对桂林酒店广航综合楼东副楼1楼进行毛坯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砖墙拆除、地砖及砂浆层拆除、墙砖及砂浆层拆除、天棚吊顶拆除、实木门拆除、混凝土台阶拆除(1楼大门口台阶及无障碍坡道)、踏步、坡道地砖及砂浆层拆除(1楼大门口台阶及无障碍坡道)、水电拆除、砌砖墙(24CM厚)、抹灰、脚手架、建筑垃圾二次搬运、装车及外运、清理现场等。
1.6项目预算:11.3万元(含税)
1.7服务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一张2022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2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分包。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现场踏勘
4.1 采购人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勘查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2月21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大堂,联系人:李工,电话:1770*****15。报名代表人须准时达到指定地点集合,过时采购人将不再组织勘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采购人: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先生,1770*****12
监督人:肖女士,0773-*******
7、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770*****12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标签: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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