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扩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药房扩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按照鹤壁市人民医院工作部署,鹤壁市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就总院区药房扩建改造工程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1招标项目: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药房扩建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药房。
1.3建设规模:99.16㎡
1.4资金来源:自筹。
1.5工期:30日历日。
1.6招标范围:施工图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鹤壁市人民医院招标字[2015]-009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鹤壁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1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 28日上午9:00前,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会时间:2015年 7月 28日上午9:00
8.招标会地点:鹤壁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淇滨区九州路115号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西侧)。
9.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考核证B证,建造师在投标报名截止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10.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上述所有资料均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1.其他说明
11.1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当日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11.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鹤壁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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