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2023年度养护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2023年度养护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专项工程项目费用管控,需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为我司提供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服务,具体项目实施以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第二条 主要工作内容及履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工作内容:结合2023年集团下发预算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18项养护工程项目纳入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范围(详见报价清单),每个项目单独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意见及报告,配合检查、整理完善审查资料。
2.2 履约要求
2.2.1咨询单位在收到比选人下达的造价审核务任务后,应根据任务内容在3日内自行组织到项目现场查看,并在10个自然日内向比选人提交合格的单个项目咨询报告书(纸质版两份+电子版)。
2.2.2成果质量要求:咨询单位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等。
2.2.3廉政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杜绝商业贿赂现象,不得接收利益相关方宴请、招待,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
2.2.4保密要求:咨询单位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本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未经比选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咨询成果资料。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速公路养护项目造价咨询业绩。
第五条 限价及报价
5.1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的取费标准的80%作为报价最高限价(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单项委托项目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次包干计取)。报价只能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5.2投标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的标准进行取费,在此取费的基础上乘以下浮比例作为最终的咨询费用。
5.3投标人所报价款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标段所需的劳务、材料、管理、税费、利润、现场调研等所有费用,以及该项任务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第七条 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方案部分20分,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报价部分80分,保留2位小数,最终得分为技术、报价两部分总和。
附件:2023年度养护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2.14.doc
标签: 养护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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