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未来乡村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未来乡村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未来乡村微改造项目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5-******-04-01-******,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山市峡口镇人民政府、江山市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村;

2.2建设规模: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未来乡村微改造项目(EPC),建设内容为对枫石村莲花山进行不协调风貌整治、景观微改造12处以及环境整治等。

2.3本工程投资概算总造价为189.93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9.1367万元,预备费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8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成果应符合功能条件、有关国家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

(2)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所涉及本工程的相关材料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制作、安装、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边界界限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描述为准)。

(4)项目移交及技术服务:项目达到移交要求后按时交付招标人。

(5)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等管理工作;①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相关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⑤工程保险的购买。

(6)从设计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可纳入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投标人不再收取总包配合费。

2.5建设总工期:45日历天(含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修

改至发包人同意;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管理标准(目标):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6.2施工质量标准(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同时具备下列任意一项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1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具备符合3.1条款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

②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施工一家,设计一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且须与各投标人的资质相适应。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省外施工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书复印件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山市峡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江山市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峡口镇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董先生联 系 人:/

电 话:0570-*******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二楼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0-*******

2023年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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