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潢川县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2-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2-70
2.项目名称:潢川县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潢财公开招标-2022-70-1 | 潢川县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潢川县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
5.2服务期限:2年。
5.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需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先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内容,再制作投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地 址: 潢川县三环西路
联系人:徐涛
电 话:17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河南)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前程大厦3楼
联系人: 周志行
电 话:17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行
电 话:176*****949
4.监督部门信息: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政
监督电话:0376-*******
标签: 置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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