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
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
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2〕7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改)建道路全长558.96m,双向两车道,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透水砖铺装;人行道下布设雨污水管,污水管径400mm,雨水管管径为400mm-800mm。国道G319改建道路全长175m,双向两车道,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交叉口范围设计速度20km/h,道路路基路面宽8.5m,弯道二类加宽,道路红线宽11.2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挡墙结构、排水工程、电力通信、景观绿化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69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20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2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10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 |
联系人: | 石豪亮 | 联系人: | 黄强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2月16日
标签: 苏家湾道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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