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选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公司采购项目
二、业主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项目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采用合伙制的组织形式,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县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专业化投资运营管理,促进基金持续健康运行,保障政策目标有效实现。产业引导基金规模为3亿元,根据投资进度,由县财政分年度通过预算安排出资。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实体,具体负责管理运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费根据其业绩考核结果调整,每年按照不超过基金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5%收取管理费。
四、工作范围
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有金融、产业引导基金类招标代理经验。
六、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金融、产业引导基金类招标代理业绩材料;
6.本项目代理费报价单(附报价金额及收费标准)
7.以上条款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东路32号财政局二楼经济建设室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泊均 联系电话:089*****4446
标签: 产业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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