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启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英吉沙县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英吉沙镇村畜牧业发展项目良种繁育中心设备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喀什启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英吉沙县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英吉沙镇村畜牧业发展项目良种繁育中心设备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英吉沙镇村畜牧业发展项目良种繁育中心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文件,通过后可下载询价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770号-01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英吉沙镇村畜牧业发展项目良种繁育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英吉沙县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英吉沙镇村畜牧业发展项目良种繁育中心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9立方TMR设备一套、5m3撒料车1辆、消毒车1辆、小挖机1台、1m3发酵罐1套、2m3发酵罐一套、1000KW总配电柜及厂房电缆线1套、水过滤器和软化水设备1套、电采暖设备1套及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10月、11月、12月)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文件,通过后可下载询价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文件,通过后可下载询价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畜牧兽医局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畜牧兽医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畜牧兽医局
地 址:英吉沙县乌恰路63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启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机电产业园四期C2办公楼二楼224室
联系方式:177*****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长城
电 话:17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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