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检院第三批检测设备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口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自治区质检院第三批检测设备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口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区质检院第三批检测设备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口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hx-2224-Zjy003
项目名称:自治区质检院第三批检测设备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口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质检院第三批检测设备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口部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绝缘油耐压测试仪的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预算价:26万元(不含税)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列入限制行为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监督电话:
自治区质检院纪委举报电话:0991-*******/135*****566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991-*******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13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
联系方式:181*****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8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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