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项目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项目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
2022年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其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住房保障局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联系电话:0871-********
法人代表:胡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隶属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负责各单位住房保障对象、面积、补贴金额的审核;负责指导市级机关和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企业和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回购和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储备政府机动房源,确保市政府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审定全市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负责主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最终审核确定,并发放准购证;负责对购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对象的审核;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1年-2022年,昆明市政府对昆明市公租房公司下达了***** 套公租房建设(购买)任务。目前公司已建成(购买)的公租房为 ***** 套。以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处于全省甚至全国行业领先水平的优越成果,受到住建部相关领导和国内业界的高度评价。公司目前建成并分配使用的项目有泽惠园(老海埂路项目)、子君村项目、普惠园(陈家营项目)、颐惠园(大波村项目)、盛惠园(方旺片区项目)、吉惠园(大漾田项目)、铭惠园(五腊项目)、俊福花城、泓清惠园(羊肠片区项目)、青惠园(青龙项目)。
根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其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出租出售收入按以下用途使用:偿还政府借款本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资金;维护管理费;业务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4]16号)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其收支纳入政府基金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十三条“出租出售收入按以下用途使用:(一)偿还政府借款本息;(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三)维护管理费;(四)业务费。”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印发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的规定,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收支预算。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综【2014】16号)的规定,按公租房租金收入的3%计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支出;按公租房租金收入的4%计提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公租房的日常维护管理开支;按公租房租金收入的8%计提管理部门征收分配业务费,专项用于开展廉租房、公租房出租业务开支。租金收入按规定计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维护管理费和业务费后的结余,公司全部用于偿还项目借款本息。2022年财政下达公租房租金一般公共预算227,407,106.94元,即(一)偿还政府借款本息193,296,040.90元;(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6,822,213.21元;(三)维护管理费9,096,284.28元;(四)业务费18,192,568.55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按照当月租金收入,次月缴库的原则严格执行,缴库完成后政府通过预算部门下达至我局,我局足额拨付至公租房公司资金专用账户,公租房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专项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政府住房保障目标;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了住房体验;一系列住房配套设施的完善,实现了入住人群的安居梦。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 类型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说明 | 是否核心指标 |
产出指标 | 否 | ||||||
数量指标 | 否 | ||||||
分配数量 | ≥ | 套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 反映公租房公司对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所有公租房的分配完成情况 | 否 | |
还本付息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 | 反映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情况 | 否 |
质量指标 | 否 | ||||||
房屋空置率 | ≤ | 15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 反映市公租房公司分配的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的空置情况。 | 否 |
还本付息准确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 反映本年度应偿还贷款总额情况 | 否 |
时效指标 | 否 | ||||||
租赁合同签订时限 | ≤ | 1 | 天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分配工作流程 | 反映批次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限 | 否 |
还本付息时限 | ≤ | 21 | 日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 反映偿还贷款本息的时间 | 否 |
成本指标 | 否 | ||||||
预算控制情况 | ≤ | 2.28 | 亿元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付款凭证 | 反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等相关费用 | 否 |
效益指标 | 否 | ||||||
经济效益指标 | 否 | ||||||
租金缴库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金收入台账 | 反映公租房租金缴库率 | 否 |
社会效益指标 | 否 | ||||||
公租房入住率 | ≥ | 80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 反映市公租房公司分配的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的入住率 | 否 |
社会信用良好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 社会信用良好率=按时还款次数/应还款总次数*100% | 否 |
满意度指标 | 否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否 | ||||||
住户满意度 | >= | 85 | % | 定量指标 | 满意度调查,问卷数量≥250份 | 反映服务对象对公租房工作服务的满意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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