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招标公告

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采油厂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采油厂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公开招标********(WZ********-2999-150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10MW/20MWh含电池簇/PCS/EMS/BMS

1.00

包1-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证明,或者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7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或GB/T*****质量体系认证,通过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前述提供的证书状态有效(投标人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业绩不小于200MWh(即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电芯及BMS等),且3年内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600MWh。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设备的业绩清单(清单上应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名称、装机容量、发票日期),业绩清单必须以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文件,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或合同附件内需显示供货清单;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9 投标人须承诺不提供梯次利用电池和库存电池,库存电池生产日期自交货日期起不超过180天。

3.1.10 投标人选用的储能专用电芯品牌为宁德时代、比亚迪、LG或同级别品牌,电芯必须选用280Ah磷酸铁锂电芯。

3.1.11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电芯/电池模组、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等关键设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电芯或PCS(储能变流器)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2)具备组合电池(电池PACK)生产线。投标人提供产线设备清单、照片和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3.1.12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BMS和EMS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3.1.13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交货期为2023年5月30日之前,满足交货要求。

3.1.14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 17:30时至2023年2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58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树华

联 系 人:

丁尚东

电 话:

137*****982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XUSHUHUA370.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天津市,天津

标签: 电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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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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