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综合整治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9. 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10.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15年7月16日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07-27 09:45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保证金提交备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 投标保证金"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7日 09时45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2. 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梁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189*****192 传真: ****-********
联系人: 刘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鼓楼区2015年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第4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政办【2015】76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南街街道、华大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为51624m2,控制价为********元 ;K=7%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鼓楼区2015年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第4标段施工,包括东城边街17号新村、树兜新村B1、B2、东汤小区、怡泉花园、杨南新村、亚侨花园、丰海花园;招标内容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9. 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10.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15年7月16日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07-27 09:45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保证金提交备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 投标保证金"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7日 09时45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2. 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梁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189*****192 传真: ****-********
联系人: 刘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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