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围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小学围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ZM招字[2023]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诗元中心小学围墙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诗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诗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法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3年02月21日17时00分00秒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石鼓镇宝龙二期桃联社区10-1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于招标人(投标人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永春县石鼓镇宝龙二期桃联社区10-12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02月21日17时00分00秒前使用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诗元小学

地址:永春县,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7,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宝龙二期桃联社区10-12 ,邮编:******

电子邮箱:fjzmjs@163.com

电话:0595-********,传真:0595-********

联系人:小郑

2023年02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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