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选聘一家审计机构及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展财务报表审计及整体资产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一)基本信息
1、业务委托方: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3、企业基本情况: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水院”)创建于1969年,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于海口,注册资本8000万元,现有员工240余人。截至2021年底,资产总额
*****万元,净利润1962万元。海南水院以传统的水利规划勘测设计业务为主,是海南水网规划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技术支撑企业。现持有13项专业资质,具备开展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民建、公路、桥梁、生态水利、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新能源、工程总承包等多个相关服务业务。
海南水院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海南诚和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报价规定:
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5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基本要求
1、审计目的:为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海南水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审计基准日: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3、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海南水院合并财务报表及各公司单体报表,审计期间为自2019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止,内容为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
4、审计工作要求: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下简称执业准则)以及海南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月至6月海南水院合并财务报表及各公司单体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中选机构与海南水院签订业务合同后,应按照海南水院的要求及业务合同约定及时进场,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进场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终稿。
(3)工作团队须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另配备至少4名项目组核心成员,所配备人员必须与参选时提交的团队人员名单一致。
(4)项目合同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海南水院将支付审计费用的20%;中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海南水院支付至审计费用的50%。中选机构出具最终版审计报告,且最终版审计报告在海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后,海南水院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
5、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应为在海南省内注册或者在海南省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参选机构在《2020年度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排名信息》中位于前15名(包含第15名)。
(3)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4)已中选2021年度海南省国资委组织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机构不得参选本项目。
6、参选财务审计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编号;
(4)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排名信息》网站截图或打印件;
(5)机构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截图或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二、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整体资产评估
(一)基本信息
1、业务委托方: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整体资产评估
3、企业基本情况: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水院)创建于1969年,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于海口,注册资本8000万元,现有员工240余人。截至2021年底,资产总额
*****万元,净利润1962万元。海南水院以传统的水利规划勘测设计业务为主,是海南水网规划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技术支撑企业。现持有13项专业资质,具备开展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民建、公路、桥梁、生态水利、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新能源、工程总承包等多个相关服务业务。
海南水院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海南诚和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报价规定:
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2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基本要求
1、评估目的:为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海南水院及其下属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工作。
2、评估基准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
3、评估范围: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整体资产。
4、评估时间与工作效果:中选机构应在与海南水院签订业务合同后,应按照海南水院的要求及业务合同约定及时进场,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初稿,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终稿。
参选评估的工作团队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另配备6名项目组核心成员,所配备人员必须与参选时提交的团队人员名单一致。
5、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具有整体资产评估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及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的评估机构。
(2)参选机构须在全国《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前十以内(包含第十名)。
(3)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6、参选资产评估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4)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
(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6)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编号;
(7)中评协发布的全国《2021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网站截图或打印件;
(8)机构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截图或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报名参与财务报表审计或资产评估均须缴纳保证金1万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机构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参选机构须在2022年8月17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高于的为无效报价),以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参选基准价,参选基准价将在报价结束后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即(参选机构报价-参选基准价)绝对值差额最小,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之确定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绝对值差额最小且相等的情形,即(参选机构报价-参选基准价)绝对值差额最小且相等,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1)报价低的优于报价高的。
(2)若报价中出现同价情况,参选财务审计以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排名信息》排名在前的优于后的,参选资产评估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全国《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在前的优于后的。
3、中选机构确定以后,候补机构参照上述(1)、(2)顺序确定。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4、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委托方咨询电话:张小姐
150*****966项目咨询电话:黄女士 0898-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0898-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