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宝•凌云峰阁”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吉宝•凌云峰阁”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依据【吉宝·凌云峰阁】项目在管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吉宝·凌云峰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与购房人签定的《【吉宝·凌云峰阁】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变更)的规定,因本项目在管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需另行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而本项目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因此,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吉宝·凌云峰阁”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另行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吉宝·凌云峰阁。
建设单位: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宝·凌云峰阁”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333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吉宝·凌云峰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72248.29㎡。
1、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50782.29㎡;
2、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不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14558.76㎡;
3、规划绿地用地面积(不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6907.24㎡。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290164.98㎡。
1、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03127.92㎡。
(1)、住宅建筑面积189221.50㎡;
(2)、非住宅建筑面积13906.42㎡。
A、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290.91㎡;
B、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15.51㎡。
a.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52.06㎡(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筑面积30㎡)
b.门卫用房建筑面积33.04㎡
c.规划要求的其它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30.41㎡
(其中,垃圾收集站50㎡,逃生梯30.24㎡,消防控制室50.17㎡)
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架空层)4018.45㎡
3、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83018.61㎡,2层。
其中,A.地下机动车库面积62893.84㎡;
B.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3590㎡;
C.地下设备用房面积6016.01㎡;
D.地下物管用房面积430.84㎡;
E.其他用房面积9758.44㎡(网球场及配套,室外儿童游乐场及配套,电梯大厅);
F.开闭所:329.48㎡
(三)容积率:总容积率4.00,住宅容积率占总容积率比例93.15%
(四)基地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10150㎡,高层主体基底面积7349.00㎡
(五)建筑密度:总建筑密度19.98%,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4.47%
(六)总绿地面积13924.75㎡
集中绿地面积4887.5㎡,其中: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1955㎡
(七)绿地率27.42%
(八)机动车位(地下)2026个,其中住宅停车位1893个,商业停车位133个
(九)非机动停车位(地下)2392个,其中住宅停车位1893个,商业停车位499个
(十)全民健身场所1341.36㎡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882.90㎡(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面积30㎡)
分别位于:地上C型(4-1),建筑面积:235.31㎡(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面积30㎡);
地上C型(7-2),建筑面积:115.52㎡;
地上C型(7-1),建筑面积:101.23㎡;
地下住宅2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198.64㎡;
地下D型负一层,建筑面积:232.20㎡。
2.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委员会活动用房:
位于地上地上C型(4-1)物业服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 7 月 15 日至2015年 7 月 1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903号(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 7 月 15 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903号(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5年 7 月 10 日至2015年 7 月 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903号(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903号
联系人:杨小英
联系电话:139*****128
成都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0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